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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5-04-01 来源: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一、院校名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238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地址:长治市捉马东大街29号

长治市延安中路505号

五、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六、报名条件:

1、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中专、技校和普通中专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我院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为男性。

七、报名办法:

我院自主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3月31日至4月1日,凭本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我院志愿。报名时,每个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两个相近的专业志愿。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我院网站下载,网址www.czzy.cn)、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高考数码照片等相关资料于4月12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

八、选拔模式:

我院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专业面试;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专业面试的选拔模式。

录取成绩计算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总成绩的40%。

九、录取规则:

1、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以备审核。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7、我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9、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其他规定: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一、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5-3526020、3526034、3589261

监督电话:0355-3589121

联 系 人:张老师、胡老师、曹老师、王老师、熊老师

学院网址:www.czzy.cn

微信公众号:czzyzjb

附:2015年长治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3月20日前

向省招办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申请,经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宣传。

3月31日至4月1日

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

4月3日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报考信息。

4月12日

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或考试。

4月13日至17日

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

4月21日至23日

组织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录取信息报省招考中心备案。

5月15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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