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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5-03-23 来源: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为保证我院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6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2)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邮编350002)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05年5月在原福建医药学校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是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已培养健康产业专门人才3万多名,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多年名列高职高专院校榜首,2010年毕业生就业率、签约率均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2013年在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精英骨干,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院地处福州市区的闽江之畔,现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学院教学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构建了复合验证型、仿真模拟型、生产及科研型的校内外实验实训体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280人,高级职称33人,占20.6%;双师素质教师38人,占23.75%。学院设有8个科研技术团队,形成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队伍。现有各类在校生6000多人。

学院办学定位健康产业,采取错位发展策略,重点布局食品、医药、健康与管理三个学科群。面向海西健康产业发展的紧迫需求,针对食品、医药、健康与管理等领域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与企业联合研发健康产业的技术与标准,推动我省健康产业的发展与壮大;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幸福提供最优质服务与保障,努力在服务健康产业发展上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我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附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数

610347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高中生类

50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高中生类

50

610302

食品营养与检测

高中生类

40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高中生类

50

630302

中药

高中生类

50

630301

药学

高中生类

50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高中生类

50

630302

中药

医药卫生类

60

630301

药学

医药卫生类

60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医药卫生类

60

580112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牙科方向)

医药卫生类

60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日常具体工作,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录取规则如下: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医药卫生类报考我院考生,且必须参加我院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的中职毕业生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3、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周内寄出。

五、缴费

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学费每生6600元/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办理。

六、学生待遇

被我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的新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院的奖、助学待遇、学历等,与参加福建省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vcb.cn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3743046、88074133(兼传真) 投诉电话:0591—83741907联系老师:董老师13509323962、左老师13809556196、柯老师13860615792;

八、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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