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5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单独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注:1. 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报名手续。
2. 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由于行业用工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要求听力正常、无口吃、无平足、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达4.6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
科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外语科目 |
1 |
科类一
(文、理兼招) |
航海技术 |
80 |
3000 |
英语 |
2 |
轮机工程技术 |
45 |
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