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 学院全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
3. 层次:大专
4. 学制:三年
5.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6.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基本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61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4人,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教学名师3名、省“千百万”人才1名,市级“千名名师”11名。教育设施完善配套,办有公开出版的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术刊物《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建成中国学术期刊文献检索咨询站和覆盖全院的校园计算机网络。校内有实验实训室80个,校外有203个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可对44个工种(岗位)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企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共有32个专业面向福建招生,总计划1225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高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办负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二) 录取条件
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今年高职招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须达到“保底线”。
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以下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具体学校如下:
1.交通运输类、制造类测试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测试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教育类测试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农林牧渔类测试地点: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医药卫生类测试地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6.财经类测试地点:泉州黎明职业大学
7.旅游类、土建类测试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中职生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中职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院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院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8.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9.男女比例:不限。
10.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院工科专业。
第五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被我院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一致。
第六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 附则
1.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工作。
2. 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 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30
联系电话:0597—2589999(林老师)
0597—2587777(李老师)
0597—2751453(邱老师、传真)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mxdx.net/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