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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四川)

2015-03-15 来源: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学院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教师推荐、提取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全程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5、纪检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单独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
计划数

招生对象

收费标准

(元/年)

普通高中招生计

划数(文理不限)

中职

中职招生

计划数

招生专

业要求

应用化工技术

55

38

17

专业不限

4100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5

38

17

专业不限

4100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60

42

18

专业不限

410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0

20

30

机械类

4100

模具设计及制造

50

0

50

机械类

4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0

50

机械类

4100

建筑工程技术

50

20

30

建筑类

4100

检测技术及应用

50

20

30

机械类

4100

电子商务

50

20

30

专业不限

3700

会计

80

20

60

专业对口

3700

酒店管理

50

5

45

专业不限

37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25

25

专业不限

41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25

25

专业不限

580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50

25

25

专业不限

4100

软件技术

50

25

25

专业不限

6500

安全技术管理

40

25

15

专业不限

41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40

25

15

专业不限

4100

生化制药技术

40

30

10

专业不限

4100

工业分析与检验

40

30

10

专业不限

4100

食品生物技术

40

25

15

专业不限

41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20

20

专业不限

4100

应用电子技术

40

20

20

专业不限

4100

汽车电子技术

40

20

20

专业不限

41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40

20

20

专业不限

410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40

20

20

专业不限

4100

合计

1200

558

642

 

第五章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日—3月29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2.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3.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报具体特长项目,且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特长项目。

4.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在2015年4月10日到校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2015年4月10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近三年获得的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以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特长测试或认定时提交)。

三、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及计分原则

(1)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技能测试或面试,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必须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2)“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考试,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权重分值: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

文化考试成绩=(语文考试成绩×40%+数学考试成绩×30%+英语考试成绩×30%)× 3

(3)“综合测试”满分为300分。

综合测试(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学院选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动手能力等技能。

(4)符合申报条件的特长生经测试后,有最高20分的特长附加分。

(5)考生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40%+特长附加分。考生综合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在考生获得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考生综合总成绩满分为320分)。

2、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可申请特长加分:

特长项目

报考条件

说明

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田赛项目、径赛项目、健美操、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文体特长测试(考生需携带证书原件):

1.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

2.获得艺术类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

3.获得市(州)比赛前五名,或在全国及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

所报特长项目,均须参加学院现场测试

备注:

(a)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获得最高20分的特长附加分(测试内容另文规定)。

(b)温馨提示:凡不具备特长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文体特长类考试,否则将影响你的考试及录取。

3、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4、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时间:(见第六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6、考生参加特长测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第六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3月29日

考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sccc.edu.cn

3月30日-4月1日

学院核对考生信息

4月8日

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4月10日

(星期五)

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考生领取准考证、交纳报名费,并熟悉考场

4月11日

(星期六)

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考试,下午13:00-17:00进行综合测试(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参加面试)

4月14日

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4月15日9:00-16:00

对成绩有疑义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50185。

4月16-22日

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8日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月中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

3、各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2015年4月16日-4月22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5年4月16日-4月22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1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7、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650~1200元/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3000余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给予每月生活补助。

第九章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咨询电话:0830-3151321(传真)    0830-3150329(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sccc.edu.cn

网上在线咨询网址:http://zjc.sccc.edu.cn/zx

招生咨询QQ:913113502;3190785388;3161661896;2979331505;1843339160

联系人:罗伦忠   何文德   李克嵘   龙国泽   任丽萍  袁江

邮政编码:64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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