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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章程

2015-5-5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创新改革

珠海分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四位一体”,共同构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国(境)外多所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对外合作与交流

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9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包括学分互认、学生交换、教师职员互访、教师共同教学、合作研究、教材引入等方面的合作协议。除学分互认的本科生双学位2+2项目外、赴境外合作大学学习一学年、一学期、暑期4-6周等修读学分项目也深受学生欢迎。

自建校以来,近3000名学生参加了我校与境外高校开展的2+2双学位项目,其中有约30%的学生到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卡迪夫大学、墨尔本大学、莫纳什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学习,近60%的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帝国理工大学、墨尔本大学、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大类。其中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学金。

转专业政策

我校学生入学后可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学校批准后,学生可转入新的专业和学院学习。普通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获奖情况

我校学生在国家、省、市的各种比赛中崭露头角,屡获佳绩,充分展示了优良的综合素质与出色的专业能力。2008年至今,共获得国际奖5项,国家级奖101项,省级奖159项,市级奖31项,专利发明3项。

就业状况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

1.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科门类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5

管理学

120203

会计学

5

120201

工商管理

5

0203H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10

经济学

020301

金融学(货币银行、金融投资与保险)

5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050201

英语

5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5

050101

汉语言文学

5

130502H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10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

5

2.学费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类,中德联合培养)学费为人民币23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DE2A20141639N)专业学费暂定为人民币52000元/学年,最终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44CA2A20131463N)学费暂定为人民币37100元/学年(此为2014年学费标准,2015年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其它专业学费为人民币18000元/学年。

申请参加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其国(境)外学习期间学费按所在国(境)外大学收费标准缴纳。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3.住宿费

房型

收费标准(人民币)

房间配置

双人间(自愿)

2800元/学年/人

配有冷气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到2M。

三、报名

1.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5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3月16日至31日,考生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3. 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四、录取

1.招生计划

2015年招生计划总数65人。

2.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3、4、4、3”。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标准为“2、3、1、1”。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录取标准为“2、2、1、1”。

3.投档与录取

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

8月上旬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以联招办通知为准)。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录取标准。

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手册》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3.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主修金融学专业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证书。

4.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e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汉堡时装设计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招生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zsb.bnuz.edu.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6-61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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