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四位一体”,共同构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宏伟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国(境)外多所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9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包括学分互认、学生交换、教师职员互访、教师共同教学、合作研究、教材引入等方面的合作协议。除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校际合作学分互认的双学位2+2和3+1+1项目外,赴境外合作大学学习一学年、一学期、暑期4-6周等修读学分项目也深受学生欢迎。
自建校以来,近3000名学生参加了我校与境外高校开展的2+2双学位项目,其中有约30%的学生到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卡迪夫大学、墨尔本大学、莫纳什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学习,近60%的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帝国理工大学、墨尔本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设有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大类。其中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学金。
我校学生入学后可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学校批准后,学生可转入新的专业和学院学习。普通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录入后不能转入或转出。
我校学生在国家、省、市的各种比赛中崭露头角,屡获佳绩,充分展示了优良的综合素质与出色的专业能力。2008年至今,共获得国际奖5项,国家级奖101项,省级奖159项,市级奖31项,专利发明3项。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名称 |
学费(人民币元/学年) |
科类 |
社会工作 |
18000 |
文史 |
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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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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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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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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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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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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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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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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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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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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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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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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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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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国际化教学特色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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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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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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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 |
18000 |
理工 |
应用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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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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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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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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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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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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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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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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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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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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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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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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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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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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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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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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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18000 |
文理兼招 |
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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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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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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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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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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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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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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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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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品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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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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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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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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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金融投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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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45000(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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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学 |
23000 |
艺术类 |
艺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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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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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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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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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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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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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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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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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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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52000(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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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体育 |
18000 |
体育类 |
说明:
1.在我校学习期间凡申请参加赴境外学习并需要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学费的学生,应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应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我校的学费。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可登录www.ecogd.edu.cn查询)规定的办法执行。
2.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学校和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需参加2015年3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zsb.bnuz.edu.cn查询。
四、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住宿费
房型 |
收费标准(人民币) |
房间配置 |
双人间(自愿) |
2800元/学年/人 |
配有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2M。 |
四人间 |
1700元/学年/人 |
七、录取及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九、附则
本章程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港澳台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