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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6-6 来源: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招生代码:4374,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财经大类专业为主,涵盖电子信息、人文旅游。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高新开发区内,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事务工作办公室、考核工作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招生与报考
第七条  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和取得2015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学院不接受单招报名。
第九条  会计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只招应届普高考生。
 
第十条  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十一条 我院今年单独招生计划为900人,招生专业19个。依据水平考成绩,按150%取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学院第一志愿专业的测试。第一志愿不足专业,从第二、第三专业递补。
系名
专业
计划数
备注



会计
30
省级精品、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投资与理财
30
学院骨干专业
资产评估与管理
30
学院骨干专业
小计
 
90
 



电子商务
20
中央财政支持、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要求对自主创业有兴趣的学生
国际贸易实务
40
省级精品专业。要求英语较好
物流管理
40
校企合作专业
小计
 
100
 



市场营销
20
示范特色专业
商务管理
20
学院特色专业
连锁经营管理
50
省特色专业
 
茶叶评审与营销
40
学院特色专业
小计
 
130
 



商务英语
30
学院特色专业。要求英语较好
旅游管理
120
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酒店管理
60
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文秘
50
学院骨干专业
小计
 
260
 





软件技术
120
省级精品专业、校企合作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学院骨干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70
省级试点专业、校企合作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校企合作专业
艺术设计
50
学院特色专业
小计
 
320
 
总计
19
900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其官方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2015年4月15日。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学校对报考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测试(机试):文化基础知识(40%)+专业有关基本知识(60%);题型:3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10道判断题。
2.考核时间:2015年4月25日。
3.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考生免试。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按考试院的录取原则,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递补。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录取程序
1.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本科院校的自主考试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七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
2.邮政编码:410205
3.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咨询处设办公楼116、117)
4.联系电话:0731—88115666;88137931
5.传真号码:0731—88115777
6.学院网址:http://www.hnswxy.com
7.电子邮箱:zsjy8115666@sina.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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