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6-6 来源: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水利水电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隶属于湖南省水利厅。学院代码:13939。学院建校三十多年来,办学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现设4系1部1院共1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6200人,继续教育学院学员2200余人,教职员工近400人。学院办学34年来,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为我省水利行业及时输送和培训了一批急需的水利专业人才,成为我省水利水电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在2008年11月的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 2013年7月,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4年12月,通过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验收。近年来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 省水利厅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长沙市花园式单位”等多项荣誉。 学院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致力于培养国家水利水电行业急需的高端技能人才。水利兴盛,系于人才,人才培养,重在教育。热忱欢迎有志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综合测试成绩,设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包括递补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30日。
3、 学院将已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5月6日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已录取学生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生专业
严格按教育厅批准的单独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


三 、其他
1、在校生根据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学生每年可享受 500-8000 元不等的奖学金。
2、学院对贫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助学金等方式给予资助。
3、今年学院所有专业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湖南工学院就读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视“专升本”协议而定)。
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四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0731 — 84081345、84073248 、84073612
2、传真电话: 0731 — 84073248、84073612
3、学院地址:湖南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 邮编: 410131
4、院校网址: http://www.hnslsdxy.com

在线课程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