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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6-6 来源: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提升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 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湘教通[2015]5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和生源范围

1、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5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高考科类

层次

学制/年

计划数/人

收费标准(元/年)

1

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安装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2

风电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3

电机与电器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50

460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30

4600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6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7

电梯工程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8

数控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4600

11

物流管理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3500

12

会计电算化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3840

13

电子商务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

40

3840

 

合计计划数(人)

 

 

 

520

 

2、考生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个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输入院校代码: 14071,系统显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再选择专业。填写好院校专业信息与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对报名信息进行保存。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6日-4月15日24时(在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在校内设立报
名点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校报名点报名。)

四、考试办法考试时间:

4月13-14日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根据考生类别分两种方式考核:

1、取得2015年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考核依据;

2、取得2015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综合测试。

3、考试费用:80元/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五、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招生处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

3、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学院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4.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省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http://www.hnjd.net.cn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52810621,58596575查询。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六、助学保障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七、日程安排请登录我院招生与就业网站(http://www.hnjd.net.cn)查询或打咨询电话询问。八、相关事宜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2、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与就业网站(http://www.hnjd.net.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3、所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4、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5、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11101招办咨询电话:0731---52810621、58596575传真:0731-58595839    联系人:赵老师、殷老师、李老师6、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缴账号信息开户名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湖南省湘潭市中电支行账号:5872 6214 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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