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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560名大学生“村官”上任

2009-10-22 来源:网络资源

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出来。据了解,大学生“村官”中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比例达到70%。

2009年天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于昨天(6月28日)结束。400余名高校毕业生将到11个区县的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截至目前,全市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已达到560余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天津市委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区县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工作,确保了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中,天津严格选聘条件,选聘对象全部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必须为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保证了大学生“村官”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同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出来。据了解,大学生“村官”中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比例达到70%。认真搞好跟踪教育管理和服务,注重加强对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岗前培训,采取学、看、听等形式,让他们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增强对市情、区(县)情、村情的认识和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妥善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认真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关注心理健康,定期分析思想生活状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大学生的专业特长,安排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交任务、压担子、促成长。通过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联系培养帮带制度,实施“一日一记、一季一谈、半年一报”全程式跟踪服务方式,为他们在农村基层开展工作提供舞台。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县还积极探索创新,在去年进行选聘原籍生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天津今年首次面向农村区县原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400名选聘名额中有200个名额专门用于对具有11个农村区县原籍的大学生进行选聘。大学生毕业回乡当“村官”的热情很高,报名与录取比例达到了9:1。

目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思想稳定、工作努力、作用显现。他们把到农村基层工作作为历练人生、提升境界、增强本领的难得机遇,坚持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做好农村工作和服务农民群众中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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