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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5-5 来源: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占地面积706亩,总建筑面积22.05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总藏书量83.5万册。学院是一所融生态文化、建筑文化、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72人,其中专任教师334人,有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9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12人,“双师型”教师181人。有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3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3个。学院现设有国际商务学院、外国语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五年制高职部、公共课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办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会计、商检技术、室内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等24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200余人。

目前学院已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28项,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师认证培训基地、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省级专业仿真实训平台、中高职衔接、信息化应用试点名师课堂项等项目。

学院自创办以来,历届师生不断开拓进取,各项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社会声誉持续提升。学院荣膺全国高职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研究会科研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外经贸教指委委员单位、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外经贸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南省高校科研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湖南省科研管理工作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外经贸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基地”、 “商务部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湖南省涉外人才培养基地”、“新农村建设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湖南省服务贸易研究中心”、“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院校”、“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在新的发展时期, 学院继续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外经贸内国内一流的职业教育品牌。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

1、学院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97)

2、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

3、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教学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学费(元)

招生计划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850

50

2

国际金融

3

3500

50

3

投资与理财

3

3500

50

4

商务英语

3

3520

50

5

会计电算化

3

3850

50

6

财务管理

3

3500

50

7

成本管理与控制

3

3850

50

8

商检技术

3

3500

50

9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3500

50

10

电子商务

3

3500

50

11

旅游管理

3

4600

50

12

酒店管理

3

4600

50

13

航空服务

3

8800

50

14

电脑艺术设计

3

7500

50

15

室内装饰设计

3

7500

50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600

50

合计

800

第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资格确认和志愿填报

1、报名条件

已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考生(含文、理科考生)和中职对口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报名方式:(1)、考生可直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报名。(2)、考生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和高考报名信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点设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3、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费80元∕生,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用考生自理。

4、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以填报5个专业。

5、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16日——4月14日,4月15日考生到校核对报考信息。

第六条  招生考试

1、学院招生考试在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湘教通[2015]90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普高考生高中学业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达到18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不参加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只参加综合素能测试;三科总分未达到180分的,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能测试。中职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2、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综合素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操(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能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各二级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测试方式为分组面试,每小组4—6名考生,当场核定测试成绩。

4、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新校区(长沙市芙蓉北路丁字镇翻身垸)

考场安排由考务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5、阅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前,完成考生成绩登录,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监察监督小组参与)。

6、考试时间:

4月15日(上午9:30-12:00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下午13:30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2、录取办法: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素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分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1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相同分数的按素能、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照顾政策加分:参照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照顾政策加分办法执行。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

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

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生待遇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第十条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10200

招生电话:0731- 88401120    88401113

传       真:0731- 88131718

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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