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出台《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采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举措帮扶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引导企业积极录用大学生
确定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载体,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求新建项目立项时要安排一定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新建项目开工时要制定培训计划,提前开展专业培训。新建项目竣工时要及时安排用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录用高校毕业生,不断改善劳动用工结构。
年内发展1000家见习基地
本市今年扩大就业见习,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到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对见习人员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见习补贴,对见习基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管理费补贴,期限3至12个月,见习期间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内发展1000家见习基地。同时,扩大公益就业岗位,按照“一街(乡镇)、一村、一社区”安置一个人的原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
大学生零出资创办企业
今年计划选聘1000名师傅帮带3000名学生。帮带期间,给予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带徒授业取得成效的企业家给予一定的奖励。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放宽学籍管理,在校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保留学籍。提高贷款额度,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对还款及时、信誉度高、企业成长性好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贷款支持。
“1123服务计划”关照毕业生
今年,要实施“1123服务计划”,对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每人发放一张就业服务卡,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免费提供两次职业指导和三次职业介绍。开展就业专项服务活动。2月份举办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援助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5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开辟校企对接绿色通道;9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全国性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