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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高生注册)

2015-06-16 来源: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高生注册)

一、学院性质

1、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256(国标)

3、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4、层次:高职

5、办学类型: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投资创建的公办高等学校

二、高校简介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现已与1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就业渠道畅通。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省市各级财政资助、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立,以及多样化的企业、社会团体资助,促进学生励志成才。学院每年各类奖助学金发放额度多,受助学生覆盖面大。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注册我院的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要求,文理科选科要求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选科不作要求。

4、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注册我院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

5、预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各科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7、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8、我院无专业加试要求。

9、如专业录取人数不足,由学校与学生协商后调整考生录取专业。

10、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由我院负责。

四、学费标准

学费: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五、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3118838

传真:0512-63118999

2、邮政编码:215200

3、学院网址:http://www.szitu.cn

4、电子邮箱:zb@sz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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