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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2 来源:武威职业学院

为保证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51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概况】武威职业学院是2003年4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12月,“兰州交通大学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学院揭牌成立。(详情见:http://www.wwoc.cn。)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收费标准:1.商务英语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专用、金融与证券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投资与理财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普通专科(高职)生、三校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300元。2.计算机应用技术(IOS方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Android方向)专业普通专科(高职)生、三校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8200元。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营销方向)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普通专科(高职)生、三校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7200元。4.其它专业普通专科(高职)生、三校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
【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60%以上;(2)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3)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4)我院还通过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招生对象】三(两)年制的招生对象为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和2014年全省“三校生”考试的普通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一)武威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一)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男女比例要求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五、身体健康要求

武威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原则

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三)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四)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我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监督机制

(一)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八、违规处理

(一)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武威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1220346122030
传真:(0935)6122030
邮编:733000
网址:HTTP://WWW.WW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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