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位于“武汉·中国光谷”中心。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现设有14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17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有10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门类,其中工程硕士学位门类包含11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共占地1863亩;校舍建筑面积9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7亿元。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260万册。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828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183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361人,博士319人。专职教师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5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5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32人。
学校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和学术梯队的建设。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校还聘请了近百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其中中外院士13人。
学校科学研究实力雄厚,优势突出,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 200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40项、省部、市级项目809项。获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7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70项。获专利授权945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2080余篇。学校机器人足球队连续多年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2010~2012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3.71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均已投入使用,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上18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一大批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学校先后派出各类人员200多人次分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交流、访问、留学、进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与丹麦Alfa Laval 公司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还具备招收留学生的资格,并已招收来自巴基斯坦、法国等国的研究生。学校与法国梅兹工程师学校等国外高校、南京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校际互换生工作。近年来,学校承办了“电气与自动化控制国际学术会议”、“第六届中日化工学术研讨会”等多场高层次学术会议。
现将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在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博士研究生,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5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导师科研津贴。
1、国家奖学金,金额3万元/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评定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国家助学金,金额1万/年。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均享受全额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金额1-2万元/年。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至少每年可获得1万元的学业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对于在科学研究、学科(科技)竞赛、社会活动中取得成果和成绩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的奖励。
5、导师科研津贴是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博士研究生相应的科研津贴,每月不少于1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
② 已修满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③ 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文章三篇以上(含三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须为前三位完成人);
④ 硕士同等学力者不得跨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初试、复试及入学报到时需提交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其中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上述的各阶段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初审于现场确认与初试时进行,复审于复试时进行,终审于入学报到时进行。
五、报名
2015年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2月2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 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所有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3月6日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6室)
3、提交报考材料:
①《武汉工程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身份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持学籍证明);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
⑤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⑥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武汉市内考生按期持报名材料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进行现场确认(审查报名材料、交费、确认报考信息);
外地考生须在2015年3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邮寄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注明“博士报名”)并在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费可通过邮政汇款,收款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武汉市内考生和为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的外地考生报名无效。
4、报名费用: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300元。
六、考试
(一)准考证领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一律不邮寄,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凭有效身份证到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6室)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函报的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硕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毕处报到,查看考场。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4、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与现场确认上传身份证照片比对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 “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说明
1、报考有关费用: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2、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wit.edu.cn/)上相应栏目。
3、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940025
传真:027-87134950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雄流芳大道特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