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科特点,将继续在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选拔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英才计划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对中学推荐的学生,免于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面试,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
(二)卓越计划
考生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依据笔试成绩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面试,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
三、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二)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电子信箱:hitzsb@hit.edu.cn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其它事项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打印协议书,签字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寄回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