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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2015-6-6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1年,坐落在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有涵盖文、史、理、工、经、管、法、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9个,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湖北省立项建设博士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8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领域)。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10年4月,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舞蹈方向)硕士点及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设有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学院致力于成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宣传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集教学、科研、编创、表演于一体的师资队伍,大部分教师具有国外著名艺术院校的学习、研修经历。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学院同时还长期聘任国内外音乐舞蹈教育家、表演家为特聘、兼职、客座教授,其中有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舞蹈教育家潘志涛、声乐教育家孟新洋、国家一级演员及歌唱家曲比阿乌等知名专家。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现有舞蹈专业教室、理论教室、计算机音乐实验室、教授工作室、艺术观摩室、服装道具室、成果展览室、器乐合奏室、数码钢琴教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厅、琴房、艺术实践大礼堂等设施,完全能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学校2.5万平方米的音乐舞蹈教学排练楼正在建设中,落成后将成为华中地区位于前列的音乐舞蹈教学实践基地。

学院明确了“以德立院、以艺育人、德艺双修”的院训,把教学质量视为立院之本。学院实行声乐、钢琴、器乐等专业主课师生双选的“一对一”教学模式,制定了专业技能课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制度,坚持舞蹈专业早功训练,打造了一批班级学期音乐会、新生专业汇报演出、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元旦文艺晚会、青年教师教学成果展演音乐会、少数民族地区田野调查等艺术实践品牌活动,致力于培养具备深厚音乐舞蹈造诣和学术理论素养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院于2013年4月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委派赴美国四大州的7所孔子学院进行文艺巡演。2014年9月,赴法国、英国、西班牙等3个国家的7所孔子学院进行了12场巡回演出;12月,赴宝岛台湾进行文艺交流演出。学院与中央民族歌舞团、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等多家知名演艺团体签订了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与台湾艺术大学等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关系,每年互派学生交流学习。学院还经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音乐、舞蹈艺术家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及专业教学。

近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出版专著、教材多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学院师生在“桃李杯”、中国舞蹈“荷花奖”、湖北省音乐“金钟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多项省级以上大型专业赛事中荣获各类荣誉及奖项。

一、招生人数

2015年音乐舞蹈学院共计划招生85人,其中音乐学45人,舞蹈表演40人(男女生各20人)。

二、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

该专业只招收主项为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考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音乐演唱、演奏的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艺术团体、高(中)等艺术院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音乐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掌握演唱、演奏技能,音乐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乐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学、作曲基础、合唱、合奏、声乐、钢琴、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演奏、演唱等。

2.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文化机关从事舞蹈表演、文艺指导、舞蹈编创、舞蹈教学的专门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各民族舞蹈风格与专业技能并深入了解中国各民族舞蹈文化内涵,具备良好的舞台表演、实践应用和艺术创新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基本功、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等)、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编导基础、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课及现代舞课等。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学院2015年面向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和青海等8个省(自治区)招生。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具有一定音乐舞蹈素质,均可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民族不限,文理不限。音乐学专业只招收主项为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1、我校在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广西5个省(自治区)设有校考考点。在四川和青海2个省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不单独组织校考。我校在外省所设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参加报名考试,甘肃省考生只能参加湖北省考点的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2、参加湖北考点考试的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考生均须2月2日—2月13日登录中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入“艺术类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缴费,2月26日-28日网上打印初试准考证,3月7-10日参加专业初、复试。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准考证(湖北省考点须打印复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初试考点参加复试。

4、音乐学专业初试报考费用120元/人,复试240元/人。舞蹈表演专业初试报考费用180元/人,复试1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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