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须知已公布,具体内容考生可详细查看如下,尽请关注!
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17日,逾期不再办理。
2.各区县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
3.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规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情况,保证所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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