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20人(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2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报名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报考程序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现场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与交费
(1)网上报名与交费时间: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25日,每日9∶00—22∶00(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报名(含资格审查)费为110元】。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1)报名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名称 |
报名现场 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
咨询电话 |
考场最大容量 (人/天) |
杭州考点 |
2月27日至28日 (8:30—16:00) |
3月2日至5日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
0571-87164630 |
12000 |
郑州考点 |
2月23日至24日 (8:30—16:00) |
2月26日至28日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省政府东面)郑州铁六中 |
0371-65893878 |
5000 |
北京考点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 |
-------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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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考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武侯高级中学 |
028-87328100 |
2500 |
||
广州考点 |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020-85211338 |
5000 |
||
沈阳考点 |
2月24日 (8:30—16:00)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024-88269590 |
3600 |
特别提醒:2015年本科招生考试上海张江校区不设考场,考试地点设在杭州象山校区。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的考生除外)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②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报考美术与设
计理论类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成功交纳报名费后,该专业的报名无需再现场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报考我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的专业(类)不得超过2个,同时还可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专业(类)。
(3)报考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类)的考生,必须在杭州考点参加现场确认和专业考试。如已在郑州、北京、成都、广州、沈阳考点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持专业准考证可直接参加专业考试。
(4)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5)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和广东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郑州和广州考点,并且参加郑州和广州考点的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和“上海张江校区上海设计学院各专业(类)”的除外】,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gjxy.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四、考试事项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 国标代码 |
专业代号 |
专业方向(类) |
计划人数 |
学制 |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三 下午1小时 (满分60分) |
杭州考点 考试时间 |
设计学类 1305 |
12 |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380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3月5日 |
*注: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中国画(中国画1)专业15名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具体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③书法学专业中的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④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⑤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⑥录音艺术专业仅在杭州考点设立考场,其他考点不设考场。3月6日初试(科目:音乐视听、音乐理论)。初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6倍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3月7日复试(科目:音乐技法、面试),详细考试信息见我院招生网录音艺术专业介绍。
3、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
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语文单科要求 |
英语单科要求 |
文化总分要求 |
01 |
中国画(中国画1)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85分 |
70分 |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
02 |
中国画(中国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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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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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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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艺术学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
100分 |
90分 |
|
06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85分 |
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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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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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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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建筑类(建筑学类5年制)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建筑学类5年制、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录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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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计学类(建筑学类4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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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录音艺术(录音艺术)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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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设计学类(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类5年制、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
①专业排名在专业计划数30%以内(含3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建筑学类专业最
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其余考生,专业合格,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其他专业(类):
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5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
两段式教学模式 |
|
专业(类)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
中国画 |
中国画人物、中国画山水、中国画花鸟、中国画综合 |
中国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书法学 |
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 |
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美术与设计理论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造型艺术类 |
油画、版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跨媒体艺术、城市雕塑、景观装置艺术、壁画与漆画、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艺术鉴赏 |
造型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设计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室内纺织品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会展设计、色彩设计、艺术工程与科技、陶瓷设计、玻璃设计、饰品设计 |
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摄影艺术、影视广告、影视编导、动画、插画与漫画、游戏设计艺术、数字交互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建筑学类(5年制)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分流到建筑艺术和城市设计专业方向学习。 |
建筑学类(4年制) |
景观设计、环境艺术 |
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传媒动画学院完成4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工作室、音频工程与录音工作室、声音艺术表现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 |
上海设计学院 所有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类(智能界面设计、游戏艺术设计、音画交互设计、数字出版设计) |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类)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上海设计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服装与服饰设计类(时装与配饰设计、纺织品与织物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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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类(智能产品设计、衍生产品设计、时尚家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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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类(都市景观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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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类(城市空间造型) |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八、联系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南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象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张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