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第一步:注册
进入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以考生身份证号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且设置密码。
第二步:信息录入
1.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十四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社会青年)、毕业类别(高中、中职)、报考科类(文史、理工)、外语语种、考生生源地、毕业学校等项。
2.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志愿信息
1)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志愿)
2)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项选择“是”或“否”
3.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联系方式。
第三步:提交完成
所有信息输入结束,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第四步: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网点缴纳报名费200元,汇入指定账号,并保存好银行缴费汇款凭条。
开户名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账号:0710214011015200000510
开户行: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烧锅信用社
汇款时务必在说明栏中注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不午跨行汇款。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学院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报名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审核合格并已缴纳报名费者,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2: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1: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应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们替代;
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
4:考生凭确认表,银行缴费汇款凭条领取《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5:考生查验考场。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采取“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遵循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从前到后检索,经检索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接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
4: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院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院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申请,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相关说明:
1: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毕业证书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院的奖、助学金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4: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