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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9 来源: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5、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6、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7、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8、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9、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10、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1、家政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3、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4、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5、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6、城市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17、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无特殊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各种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领导视客观情况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cs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633888、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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