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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5-03-16 来源: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学制

计划

学费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530206

理工

3年

70

3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

560301

理工

3年

70

3500元/年

工程造价

560502

理工

3年

60

45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580201

理工

3年

40

35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80402

理工

3年

40

3500元/年

通信技术

590301

理工

3年

40

3500元/年

软件技术

590108

理工

3年

40

3500元/年

会计

620203

理工

3年

50

3500元/年

会计

620203

文史

3年

50

3500元/年

工程造价

560502

文史

3年

60

4500元/年

人物形象设计

670105

文史

3年

40

4500元/年

电子商务

620405

文史

3年

40

3500元/年

合计

 

 

 

600

 

 

备注:以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办公布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fvti.com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2、学院现场报名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16日-4月5日(15:00)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院组织命题。

2、考试方式

(1)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2)综合素质加试:学院成立综合素质加试面试专家组,根据高职专业特点制定综合素质加试考试大纲,满分200分。

五、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加试(面试)成绩,满分500分。

2、根据考试科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各科类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6日—4月5日

网上报名、学院报名、填报志愿

4月6日

省招考办对报考我院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月7日—4月8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0日

考生到校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4月11日

组织考试

4月12日—4月15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7日-19日

考生查询成绩

4月20日-24日

录取

4月27日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批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联系电话:024-53909888  53909892  53909890  53909891  57510297

传    真:024-53909888

网    址:http://www.fvti.com

邮    编: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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