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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6-6 来源: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

/年)

招生类别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0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激光加工方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数控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管理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及自动化方向)

3

6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0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4G通信方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软件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软件技术(安卓应用开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电子商务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会计电算化

3

12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市场营销

3

7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物流管理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旅游管理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酒店管理

3

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冶金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材料工程技术(轧钢方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应用化工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工业分析与检验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学前教育

3

1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动漫设计与制作(3D影画制作方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设计方向)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建筑工程技术

3

10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工程造价

3

8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工程测量与监理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4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护理

3

120

4400

高中、中职考生

护理(ICU方向)

3

45

4400

高中、中职考生

护理(英语方向)

3

45

4400

高中、中职考生

康复治疗技术

3

40

4400

高中、中职考生

装潢艺术设计

3

4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室内装饰设计

3

4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室内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方向)

3

4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音乐表演

3

4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合计

 

2400

 

 

  

第十五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成绩计算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总成绩为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60%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之和;中职毕业生总成绩为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40%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之和。

中职考生技能测试免试政策:对于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考生或具有劳动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中职考生,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项目,该项目成绩按满分计算。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通过单招考试入校的学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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