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98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单独招生考生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纪检监察办公室、相关专业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人数(人) |
1 |
汽车运用技术 |
3 |
60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70 |
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50 |
4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50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0 |
7 |
工程造价 |
3 |
50 |
8 |
物流管理 |
3 |
50 |
9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50 |
1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50 |
11 |
会计 |
3 |
50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5 |
1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50 |
14 |
汽车改装技术 |
3 |
35 |
15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40 |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七条 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高招考试报名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黄河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zjtu.ed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4、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
5、报名时间:3月1日至4月7日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4月8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10日---4月11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上午8:30--11:30。
2、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下午14:00—16:00。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5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454950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学院网址:http://www.zjtu.edu.cn
乘车路线:从郑州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