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黄河交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6-6 来源: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98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单独招生考生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纪检监察办公室、相关专业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人数(人)

1

汽车运用技术

3

60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70

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50

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0

5

建筑工程技术

3

5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7

工程造价

3

50

8

物流管理

3

50

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50

1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0

11

会计

3

5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5

1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0

14

汽车改装技术

3

35

15

汽车电子技术

3

40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七条 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高招考试报名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黄河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zjtu.ed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4、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

5、报名时间:3月1日至4月7日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4月8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10日---4月11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上午8:30--11:30。

2、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下午14:00—16:00。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5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454950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学院网址:http://www.zjtu.edu.cn

乘车路线:从郑州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在线课程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