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我院2015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8)。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邮政编码:450048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数字图书馆文献丰富。学院建有千兆光纤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全数字化。学院拥有会计、金融、税务、营销等3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与用友软件公司合作建成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综合实训室、与航天金穗公司合作建成国地税实训室、与深圳国泰安公司合作建立金融实训室等在国内均处于一流水平。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56人,其中专任教师24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81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4%;研究生学历152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3%;双师型教师78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2%。学校每个专业配备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5人以上,每个专业配备中级以上职称“双师型”专任教师5人以上,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配备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6人以上。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优秀成果奖200余项,主编、参编省、部规划教材100余部。
第八条 系部设置:学院设有五系三部。学院下设‘五系’(财税金融系、会计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三部’(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体育艺术部),‘一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税务、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其中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和计算机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以服务型、应用型、高水平专科院校为建设目标,围绕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先后与中国贸促会河南省委员会、韩国庆山一大学、用友软件公司、上海金融学院等进行战略性合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专业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优美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
第三章 招生条件、报名方法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分数过线。
第十二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招生代码:6379
招生对象: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