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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11-23 来源: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精神,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促进同济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2014年同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男子足球、田径、游泳、手球、健美操、羽毛球等六个运动项目具有特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可申请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41名,各类运动项目之间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需求而定。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12月2日-10日登陆同济大学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同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推荐单位(学校)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后,连同以下报名材料,于2013年12月16日之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寄送到同济大学体育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陈颐清老师收,邮编200092,联系电话021-65982199),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寄送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测试。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1、运动员等级证书;

2、比赛成绩册;

3、比赛秩序册;

4、比赛获奖证书

5、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6、身份证;

7、单位推荐书(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推荐书;

8、二寸彩色照片5张。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网上缴付测试报名费320元,缴费完成后可下载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逾期未缴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0日-23日)

3、测试

报到时间:2014年1月2日(8:30-14:00)。

报到地点:同济大学体育部第三教研室(上海四平路1239号)。

测试时间:2014年1月3日下午,文化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2014年1月4、5日,专项运动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

我校组织专家组通过对考生专项运动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结果、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考生专项和综合评定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及文化课招考类型。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分为统考、学校单考。

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学校单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程序取得高考报名号,并参加同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体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备案,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及各省级招办确认后,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核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以上有关政策若与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不符,则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同济大学体育部陈颐清老师021-65982199、13801648451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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