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与凤麟路交叉口。
六、学校简介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商务厅,业务上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指导,是一所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总面积552亩,现有建筑面积15.16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备齐全。学校成立30多年来,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商务”的办学理念,突出“外贸、外语;商务、服务”的办学特色,获评安徽省“商科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教育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省直文明单位、合肥市花园单位,为广大学生的成人成才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现已成为安徽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商务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战略发展布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人才选拔培养模式转变带来的机遇,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商务特色、实技能力、运行治理;优化师资结构、专业设置、育人环境。走开放式办学,办开放型学校,致力于打造技术技能“工场”,培养一凭多证、一证多能的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向“新徽商摇篮,育人才高地”的办学目标迈进。
(一)办学特色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立足行业办学校,立足市场设专业,立足素质育人才,立足实践抓教学,立足质量促发展,突出“外贸、外语;商务、服务”的办学特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落实“成人、成才、成功、成就”的育人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商务人才。
(二)院系建设
学校现设有二院四系一部——国际贸易学院、商贸流通学院、商务外语系、信息服务系、财会金融系、公共管理系和思政教研部。设置了服务学生学习生活的六个中心,即图文信息中心、就业创业中心、学生文体中心、学生服务中心、网络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学校共有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广告与会展、金融管理与实务、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25个符合市场需求的专科层次专业。目前学校拥有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校级特色(示范)专业。
(三)师资力量
学校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现有教职工近300人,其中副教授以上58人,讲师85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104人,国内访问学者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0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85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近两年来,学校教师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主编安徽省规划教材20部,公开出版教材近160部,发表论文500余篇。在近年的有关评选中,我校教师获评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教坛新秀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1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1人、商务系统劳动模范1人。
(四)教学设施
学校拥有语音楼、实训楼、实验楼、实训基地,教学设施齐全。拥有校内实训室50多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各类图书资料共612906册,体育场占地面积约26000平方米。学校计算机教室、语音室、模拟实验室等教学设备齐全,功能完善。
(五)人才培训
作为商务厅的直属单位,学校积极服务于商务事业,与商务厅各处室、市县商务局开展合作项目。学校先后承担了全省商务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多种考试认证;负责全省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培训;承担了省商务厅举办的安徽省市县商务局长培训项目、中国-欧盟工业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及其它省商务厅重点项目。截止2014年12月,培训外派劳务人员3万人次,为近6500家安徽外向型企业提供业务培训2.8万人次。
(六)就业工作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就业地主要集中在合肥、芜湖等省内主要城市,以及上海、广州、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为安徽省乃至全国商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七)国际合作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BOX HILL学院、TAFE学院、科廷科技大学、智利圣托马斯大学、韩国韩瑞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学校一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并不断选派教师到国外交流学习。目前我校仍在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数另行公布。
查询网址:http://jxgl.ahiib.com/webzsgl/news.asp?id=770
第四章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获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3.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9:00)-4月7日(11:30)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http://www.ahiib.com
2.现场确认: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1:30)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现场确认,获取考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与凤麟路交叉口,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新校区)图书馆一楼招生办
三、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100元/人。
四、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志愿及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五、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人社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5.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在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1:30)到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本章程第六章相关要求。经我校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直接被我校录取。
六、校长实名推荐制
2015年我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入学制度。与我校签署过中高职合作协议的院校,校长实名推荐名额为10人;其它中职和高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名额为5人。
符合校长实名推荐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在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1:30)到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本章程第六章相关要求。经我校审核通过的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直接被我校录取。
第五章 考试方法与内容
一、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测试对象:具有2015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2.测试方式:采用职业素质综合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职业素质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3.测试内容: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性文化基础知识、思想品德、身心素质、相关职业综合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内容。
4.面试方法: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形式,由专家集体评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二、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1.测试对象:具有2015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测试方式:应届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作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学校不再另外组织笔试;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历届毕业生若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测试成绩即为职业适应性面试成绩。
3.面试方法: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形式,由专家集体评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第六章 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阶段
2015年3月1日(9:00)-4月7日(11:30),考生登陆我校网站(http://www.ahiib.com)自愿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阶段
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1:30),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图书馆一楼)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相关纸质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提供上述2项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在提供上述2项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
三、考试阶段
1. 2015年4月10日(14:30—16:00),考生熟悉考场
2. 2015年4月11日(9:30—11:30),考生参加面试
3. 2015年4月11日(14:30—16:00),中职考生笔试
四、录取阶段
1. 2015年4月15日起,学校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 2015年4月19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 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它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4. 2015年5月1日后,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规则
一、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考生同意,考生录取的专业可作适当调整。
三、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考试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6319775。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凭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二、学校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章 其它说明
一、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安徽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非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二、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奖助覆盖面占学生总数的60%以上,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 学校设立奖学金。
2. 校企合作企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3. 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4.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立才助学金,孤儿学费全免,残障学生的学费视具体情况减免。
6.学生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障,在校期间生病可享受医疗报销。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与凤麟路交叉口,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新校区),邮政编码:231131。
学校网址:http://www.ahiib.com
QQ号:952993102
QQ群号:172283738
联系电话:
招生办:0551-66319766 66319749
国际贸易学院:0551-66319904
商贸流通学院:0551-66319910
商务外语系:0551-66319919
信息服务系:0551-66319923
财会金融系:0551-66319931
公共管理系:0551-66319937
第十一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解释。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