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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5-2-11 来源: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搭建高等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按照皖教高〔2014〕1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皖招考〔2015〕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网址:http://www.hfpec.edu.cn/。

第三章学校基本情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和科研基地。学校位于合肥市磨店高教基地,校园净地面积406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56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4.86万册。

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初等教育(音乐和美术方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英语教育、对外汉语十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秉承“一切为儿童”的校训,坚持“以严格常规管理为基础,以推进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培养学生能力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办学思路,采取“综合+特长”的培养模式,不仅让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而且大都具有一到两门特长,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招生持续保持旺势,新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报到率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还与新西兰、新加坡、台湾、韩国、美国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打开了境外升造和就业的通道。

学校多次受到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誉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师范学校。为“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各专业招生其它要求详见二。

二、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与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 制

(年)

报 考 条   件

学费

(年/元)

考生类别及计划数(人)

合计

文史

理工

中职

1

学前教育

3

取得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号的学前教育、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考生

3200

225

 

 

225

2

早期教育

3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0

30

24

6

 

3

英语教育

3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520

50

40

10

 

 

美术教育

3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艺术类(美术)考生2、取得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号的考生

5000

60

24

6

30

4

书法教育

3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艺术类(美术)考生

5000

30

30

 

 

5

舞蹈教育

3

取得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号的考生

5000

30

 

 

30

合 计

425

118

22

285

 

第五章 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考生登录我校网站,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8326072598。

(二)时间安排:

 1. 2015年2月1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方案通过后进行自主招生宣传;

2. 3月15日—4 月5 日:考生登录合肥幼专网站网上报名;

 3. 4 月11日上午8:00—8:20:考生领取准考证;

8:30—11:30:基础课程考试;

4 月11日下午1:30—4:30: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测试;

4. 4 月 1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 4月27日-29日: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 2015年 5 月 10 日:完成录取工作,报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测试

(一)形式:包括基础课程考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

(二)内容和分值:

 1. 基础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为:(1)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早期教育、英语教育、书法教育专业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150分;(2)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测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为150分;

 2. 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分值为:外貌条件、身心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职业素质及技能展示等,满分150分;

 3. 专业测试对象为:报考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的考生。测试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和水平,满分为150分,具体测试形式和内容于3月10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1.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 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四)考核测试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

(五)、考生携带材料:

1. 加盖所在高考报名点(所在高中、中职学校或县教育局)公章的《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原件1份;

 2.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

 3. 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加分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市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个人作品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获得育婴师、蒙氏教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美术、书法教育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个人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

(四)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符合自主招生加分的考生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或原发证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材料,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

(三)早期教育、英语教育专业考生基础课程考试成绩须达90分(满分150分),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考生基础课程考试成绩须达75分以上;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90分(满分150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合格考生不足,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

(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六章 校长实名推荐制

我校2015年学前教育专业自主招生,将对安徽省学前教育联盟内的中职学校及合肥市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社会文化艺术专业的中职学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招生办法,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推荐名额(包含在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225人中)及具体推荐办法由我校和合作学校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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