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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简章

2015-06-16 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网

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是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校考”。

一、招生计划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招生计划

设置校考省份计划拟投放数

设置统考省份计划拟投放数(含江西)

学制

学历

音乐学院

音乐学

115

83

32

四年

本科

音乐表演

30

18

12

舞蹈编导

35

24

11

合计

180

125

55

 

 注:执行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依据。

二、招生范围

学校设置了校考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才可录取我校,设置校考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拟投放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音乐、舞蹈)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获得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理科类;

(二)考生身体健康,容貌端正,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二)不接受考生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艺术(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80元;

(五)各省具体报名办法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各考点通知为准。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

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科目一:听音模唱;科目二:专业测试。

2.舞蹈编导专业:科目一:基本功测试;科目二:剧目展示。

(二)考试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专业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

2.舞蹈编导专业

(1)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2)基本功测试: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

(三)计分方式

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

3.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六、文化考试

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认可并使用全国文化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文化统考。

七、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原则上按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于4月开始可登录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jy.jxst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核对报名信息。学校将于4月份按考生核对后的地址寄发合格证书。

八、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线上,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序”。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70%。

九、入学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2000元/年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83835961

音乐学院0791-83815285

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83805935。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

(三)学校招生网址:www.jxstnu.edu.cn ,

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jxstnu.edu.cn/y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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