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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预录取招生章程(科技创新潜质人才)

2013-12-19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而发现、选拔、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是上海交通大学117年的办学传统。为探索选拔具有科技创新潜质人才的新途径,我校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继续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三省市,实施“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试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对象

凡符合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1.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大赛一等(或以上)奖,项目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

2.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

3.部分中学(与交大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培养)校长推荐并公示的具有创新潜质的同学。

二、自主选拔名额及专业

1.2014年计划预录取2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状况而定。

2.获得“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将遵照其科技创新项目方向安排到相应的专业。

三、选拔模式

1.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同学进入复试。

2.复试包括面试和特色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科技创新潜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动手能力等,专家组由我校相应领域教授组成。

3.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参加特色测试的人选,根据特色测试结果,确定获得“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人选。

四、录取优惠政策

1.“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是我校在江浙沪三地实施的“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章程另发)的组成部分,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认定的考生,将与其他“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预录取同学一起,在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2.经过上述程序获得“自主选拔科技创新潜质人才”认定的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正式录取的参考(要求达到本地高考一本线),按省级高招办录取程序和办法提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不再填报高考志愿表)。

3.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申请程序

1.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在“申请类别”中选择“科技创新人才”类别报名。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和获奖复印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请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止日2014年1月1日24时,以上海市接收邮戳为准。

2.考生需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自述,介绍自己、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情况。

3.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其中报名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证条形码清晰可辨。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等信息。

4.初审通过后,请考生按网上指引,及时缴纳报名费,参加学校面试。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减免报名费、资助部分面试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6.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需自行上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打印开放时间请见网上公告。

7.面试日期:初定2014年1月(具体时间以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为准)。

8.面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资格认定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七、其他

本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九、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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