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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5-02-04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为了加强我校艺术教育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高中毕业生。

2015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29人,拟签约人数58人,各招生项目拟签约人数及要求如下:

类别

录取优惠政策

项目

拟签约人数

专项要求

声乐类

降至一本线

男高

2

从事声乐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唱能力;有合唱团实践经验优先。

女高

2

降低20分

男高

6

女高

6

男低

4

女低

4

钢琴

降低20分

钢琴

5

从事钢琴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奏能力。

管乐类

降至一本线

小号

1

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长号

1

双簧管

1

降低20分

小号

3

中音号

2

圆号

2

长号

2

大号

3

长笛

2

双簧管

2

单簧管

2

萨克斯

2

西洋打击乐

2

民乐类

降至一本线

琵琶

1

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降低20分

笛子

2

唢呐

1

说明:①以上各项目不可兼报。

②录取优惠政策中“降低20分”指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国际学院、烟台研究院相关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降至一本线”即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精神为准。

三、报名办法

1.2015年2月4日—2月27日登陆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au.edu.cn/zhaoban/zhaosheng),依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确认后提交。

2.用A4纸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2015年3月1日前(以寄件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艺术中心办公室(农大东区8号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62738532,收件人:常佳。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提交报名信息并经我校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年3月6日前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请于3月11日至13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

四、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2.测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3.测试内容:

A.声乐类: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唱作品或片断(伴奏可用钢琴或CD伴奏盘),视唱(五线谱或简谱视唱,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B.钢琴: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视奏,视唱(五线谱视唱,五线谱在4个升、降号以内 )。

C.管乐类、民乐类: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乐器自备),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管乐类为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提示:①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木琴,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②凡报名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cau.edu.cn/zhaoban)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

2.考生请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结果,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与我校签约的艺术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填写志愿表)并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在其高考投档成绩上加30分,并结合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和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专业不享受艺术特长生加分选专业政策。

六、相关说明

1.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2.为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品学兼优且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七、监督机制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电话:010-62736994。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37682(招办)010-62738532(艺术中心)

网址:http://www.cau.edu.cn/zhaoban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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