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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5-01-27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邮电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15年将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签约人数及要求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2015年招收特长生的具体项目和签约人数安排如下:

1、管乐类(拟签约24人):小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定音鼓

2、弦乐类(拟签约20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贝司

3、声乐类(拟签约10人):民歌、美声

4、舞蹈类(拟签约16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不招收体育舞蹈、芭蕾舞及街舞。

说明:

(1)我校急需项目:小号、长号、中提琴、大提琴、舞蹈;

(2)长笛考生在测试时需加试短笛,定音鼓考生在测试时需要加试小军鼓或马林巴(二选一);

(3)乐器均需自带(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除外);

(4)声乐专业可自带伴奏(钢琴伴奏人员、CD碟片、mp3均可)。

二、报名资格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要求。

2、器乐类考生要求取得业余九级以上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有三年以上乐团排练、演出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声乐类考生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独舞、独唱能力,有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4、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安排,文史类限定以下省份的考生报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理工类考生生源省份不限。

三、报名、初审、报到及测试

1、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1日)。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快捷通道”栏的“报名系统”,选择“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管理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其他格式无效),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请通过邮政快递(EMS)于2015年2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北京邮电大学团委(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需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所获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

(3)艺术水平证明材料:考生中学阶段的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参加地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北京邮电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876

来函请在信封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专长”的字样。(“××”为艺术类别和项目,如:管乐长笛、弦乐小提琴等。)

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生可登录查询。

2、初审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学生可于2015年2月8日后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公告栏的通知。

3、报到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才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考生本人必须在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前来我校报到,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报到时需携带考生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以及报名材料中所提交证书的原件。

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2:30—下午5:30;3月7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4、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文化课测试时间:2015年3月7日 下午 2:30-5:30

文化课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教三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文化课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2)我校将在艺术水平测试中由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艺术水准进行认定。

艺术水平测试时间:2015年3月8日

艺术水平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艺术水平测试内容:

器乐类:1、自选曲目一首 2、视奏(五线谱)

声乐类:1、自选曲目一首 2、视唱(五线谱)

舞蹈类:1、自选舞蹈作品一部 2、根据音乐,即兴编舞(1—2分钟)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3)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签约及录取

1、签约

根据我校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及文化课测试成绩,结合我校艺术团的需要,择优认定一部分考生入选签约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我校对于签约考生的高考录取优惠条件分为两档:降至一本线录取和降20分录取。具体签约办法如下:

(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文化课测试合格线(文理科分别划线)、文化课测试良好线(文理科分别划线)。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即按照总分100分折算。

(2)降至一本线录取: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认定少量艺术水平最高的考生,给予签约降至一本线录取的优惠条件。

(3)降20分录取:对于艺术水平测试合格、文化课测试达到良好线且未获得签约降至一本线录取优惠资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认定其中部分考生,给予签约降20分录取的优惠条件。

(4)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签约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名单确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签约资格。

2、录取原则

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报考我校,否则视为放弃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签约优惠条件。

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报考“北京邮电大学”或“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中填报我校。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根据各省高考录取方式及我校专业特点,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签约降至一本线录取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可被我校录取。

(2)对于签约降20分录取的考生: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只报有普通专业志愿(未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

(3)对于签约降20分录取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考生在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报考“北京邮电大学”,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在当地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

(4)对于签约降20分录取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考生在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在当地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

3、以上优惠条件中的降分值以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份为标准而制定。对于满分小于750分的省份,优惠条件中的降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专业安排:对于签约降至一本线录取的考生,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于签约降20分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分数、个人志愿以及我校各专业招生情况,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5、被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艺术团的排练、演出等活动,服从艺术团管理,不得擅自退团。

五、其他

1、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相关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团委电话:010-62283582,传真:010-62282654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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