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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陕高考 将适时公布过渡政策

2015-03-1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指出,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大力发展教育、就业等社会事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异地高考,是社保安全网上很重要的一环。因为它涉及到的是户籍问题,是社保的问题。所涉及的范围之广,所牵扯的利益之深,远非其他的教育话题可比拟。那么,陕西在推进异地高考方面,又有哪些进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在2014年工作回顾中指出,过去一年,28个省份实现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2013年底,陕西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方案,自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在陕参加高考。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目前过渡政策正在制定中,将适时公布。

张先生和妻子2005年从老家甘肃天水来到西安工作,在一家补习中心做老师。女儿正在城南一所中学读初三,为了让女儿2016年能在西安参加高考,张先生和妻子早早按照要求去办理社保和居住证。

张先生说,“虽然户口不在西安,但女儿从小在西安长大,好在她高考前省上出台了随迁子女的政策,不然刚好在政策过渡期,考试就很尴尬。很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从小跟随父母到西安打工,但父母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社保。”

2013年底,陕西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方案,从2016年起,在我省参加高考要求: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据了解,陕西将“渐近式”推行异地高考方案。完整学籍、父母社保缴纳证明及居住证均成为“硬指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4年起可在陕西参加中考,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可选择升入普通高中、高职5年制大专、中专或职业高中;2016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可在陕西参加高考。

2月9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在2015年工作要点中表示,今年将出台规范高考加分照顾政策方案,并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过渡政策。

今年高考报名已结束,明年就是2016年,过渡政策将涵盖哪些学生?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今年工作刚刚展开,适当时候我们会主动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异地高考

学籍、居住证、社保是关键

按照省招办规定,自2016年起,随迁子女在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截至高考当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并获得陕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刘师傅三年前来西安做家电修理,妻子张女士为家政服务人员,女儿刘慧2013年进入西安城东一所中学读高一。如果刘慧想要在陕西参加2016年高考,就必须2013年在陕西高中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直至2016年参加高考。

按照省招办规定,如需在2016年-2020年期间在陕参加高考,截至高考当年的8月31日,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也就是说,如果刘慧2016年参加高考,在2013年8月31日前,刘慧及父亲刘师傅或母亲张女士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在陕常住户籍;2.已持陕西省居住证,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刘慧及刘师傅或张女士常住户籍并未在陕,但在户口迁入陕西前,刘师傅或张女士任意一方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须在2016年8月31日满3年。

“情况特殊”

也有机会在陕高考

根据省招办出台的《细则》,随迁子女有其他特殊情况,也有机会参加陕西高考: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办受理报名。

2.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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