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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5-05-30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为畅通农村地区学子纵向流通渠道,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5年计划招生45人,全部为理工类,招生专业包括: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地质学、地质学(地质地球物理复合)、地质学(旅游地学)、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地球化学、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软件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能源)、资源勘查工程(新能源地质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地球物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勘查技术与工程、海洋科学、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因湖北省毕业生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暂不接受报名,将在招生来源计划中适当倾斜。

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身心健康,艰苦朴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志存高远,有培养潜质。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5年5月5日,考生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含高中期间获奖记录、社会活动经历和成果等)。报名信息填完后请下载并打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手续后,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图片,网上报名完成。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其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中学应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2、邮寄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汇总表》(见附件),请中学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考生个人的书面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含申请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其它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于2015年5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书面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编:100083),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书面材料可由中学统一邮寄,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考核

1、初审

6月3日之前我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材料、有关省市的资格审核结果等进行初审。

2、选拔考核

我校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材料详实并具有培养潜质的考生进行选拔。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成分数(成绩以分数记录的不再折算),然后按相应科目的权重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组织自主选拔材料审阅小组(不少于3人),对考生材料进行审阅,并进行综合评分。

各科目权重分配:

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综合评分

总分

权重

150

150

150

100

80

60

20

20

20

50

800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等级

A

B

C

D

其他

分数

1

0.8

0.5

0.1

0

3、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总分排序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人数不高于招生计划的200%。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6月22日以后到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

入选考生需按要求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其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专业,且体检符合专业要求。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按时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传真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回执收取情况,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按相关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六、领导和监督机制

1、“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 电子邮箱:zhsh@cugb.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21259 传真:010-82326956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10-82322309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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