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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5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15-5-19 来源: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重庆大学2001年与成都军区签订《联合培养军队干部协议》,2015年继续为军队招收国防生。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条件: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条件:17至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

4.考生身份: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5.成绩条件:达到生源省(市)重点本科批次分数线。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基本条件为男性身高在162CM(女160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矫正视力在4.9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非色弱、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纹身瘢痕等,报考专业培养类别为“指挥”的体检标准略高一些,具体以军检结果为准。

二、招生程序

国防生招生与军校招生相似,属“提前批次”(不会影响第一、二批次的录取),主要按照填报志愿、政审、面试、体检、录取、复审复查和签订协议等步骤进行。

1.填报志愿。在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重庆大学国防生相应招生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同步进行。

3.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报考专业培养类别为“指挥”的,军检必须达到“指挥合格”标准。

4.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考生本人,考生及其家长、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审核。

5.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经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签约资格,并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校内待遇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学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10000元,除不能申请委培、定向等义务性奖学金外,其它奖项评比、助(奖)学金申请与校内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四、学习训练

国防生所学课程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致,不单独编班上课。在校期间,选培办将按照国防生培养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国防生进行军政训练或到部队参观见习,加强对国防生军人素质的培养。

五、教育管理

重庆大学国防生实行集中居住,采取以学校为主,选培办协助的方式进行管理。

六、毕业分配

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并修完军政训练课程,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

七、入伍后待遇

国防生毕业后,主要分配到部队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教学、科研等单位担任专业技术干部,其职级、军衔、住房分配等,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部队鼓励干部自学提高,或者按规定报考军地高校研究生,到军地院校或国外深造。

八、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科类

外语语种

性别

计划

浙江

安徽

湖南

广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指挥

理科

英语

25

2

2

2

2

7

6

2

2

 

电子信息工程

指挥

理科

英语

20

 

2

 

 

6

6

2

2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指挥

理科

英语

25

2

 

2

2

5

6

4

2

2

土木工程

非指挥

理科

英语

14

 

 

 

 

4

6

2

2

 

理科

英语

1

 

 

 

 

 

1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科技强军,人才为本。军营是有志青年展翅翱翔的天地。热诚欢迎立志国防的莘莘学子,携笔从戎,到火热的军营建功立业!

联系单位:成都军区驻重庆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1号重庆警备区政治部选培办

联系电话:(023)65126495 6567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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