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200人以内。
三、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40个本科专业 (类)作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填报专业:每名考生在40个单独招生专业中,填报专业不超过六个。
2.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5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打印报名申请表。
4.资格审查:2015年5月6日至5月30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汇同有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6月3日前,学校根据学籍、户籍资格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初审合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 全国统一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在6月3日前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确定合格考生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和入选专业。6月20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两倍。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合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专业2014年录取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不到我校有关专业2014年录取分数,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结束后,有关录取信息分别在学校和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