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项目和计划
1.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考生须符合其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如所在省级招办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测试。
2.招生项目及计划
共计招收46人,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项目 |
计划数 |
基本要求 |
弦乐 |
15人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话剧 |
5人 |
具备台词功底和形体表现力,有编导能力者优先 |
声乐 |
5人 |
演唱技能较高,具有初步视唱、练耳水平。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68cm |
舞蹈 |
5人 |
舞蹈基本功强,形象气质佳,会编排者优先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68cm |
管乐 |
10人 |
黑管、长笛、小号、圆号、长号等 |
民乐 |
4人 |
琵琶、扬琴、二胡、笛箫等 |
主持人 |
2人 |
持有普通话专业证书,具备较强的即兴主持能力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8日-3月9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艺术特长生报名系统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中学推荐表》;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
(4)个人近期艺术彩照(7寸)1张;
(5)高中阶段各类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5年3月12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邮寄到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4.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对报考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3月1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三、考核
1.学校将成立艺术特长生评审专家组,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结合考生代表作品,择优选拔,确定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名单,按成绩高低评定为A、B两个等级(A级为优秀级,B级为良好级),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 签订协议书:拟招收的艺术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四、录取
获得学校拟录取艺术特长生,符合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按不同等级予以录取:
A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艺术特长生计划数的15%。
B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江苏省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七、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