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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志愿表填表说明

2014-05-14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志愿表填表重要说明

1.本表为普通高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是对入选考生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有关内容,如“毕业学校”、“报考农村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必须填写规范性的全称,“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志愿信息予以签名确认。如填写不规范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本表,只能填报入选的该校专业志愿。

3.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时,在报考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省教育考试院按本表所填志愿将已通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该校要求、并按试点高校要求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学校,供学校审录。

4.入选考生必须在5月26日前填报本表后交所在中学。《志愿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入选考生只能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5.已经于5月16日前填报我省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的考生不再填报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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