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锐评:职校生实践为何屡屡闹成公共事件?
2016-10-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要让实习货真价实,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紧密结合,对职业院校来说,更重要的改革措施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今年中秋节,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的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部分大二学生过得忧心忡忡。放假前,他们收到去江苏的工厂“实习”的通知。有学生质疑说,到学校是来学习专业知识的,大二就去工厂实习,岂不成了廉价劳动力。校方回应称,让大二学生去外地不同的单位,不是实习,而是一种认知实践。这几个月的专业课程会顺延到后面的学期中。学生们参加认知实践,每个月也会发给报酬。(《华商报》9月18日)
虽然学校声称这是新的教学体制改革,但怎么看,都和此前媒体曝光的一些职业院校不尊重学生意见,以实习之名让学生去做廉价劳动力差不多。学校从中既赚劳务输出管理费,又“节省”办学开支——收了学生学费却不上课。类似事件层出不穷,而且屡屡成为公共讨论的话题。
职业院校学生在求学期间,进行认知实践,或者顶岗实习,以此积累实践经验,当然十分重要。近年来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改革中,也提出了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改革措施。但是,这些改革措施在推行时,都存在是否会走调变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质疑。要让这些改革顺利推进,需要职业院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职业院校在进行校企合作、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或认知实践时,必须由学校(及院系)的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设计实习和认知实践的程序和方法,将其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而不能由行政领导或行政部门拍脑袋决策。在西安这所学校的实习争议中,学校说法也不一,接受采访时,该校校办和招办的值班人员均表示未接到学校关于二年级实习的正式通知,还表示上一届的二年级学生并未去工厂实习。这就令人好奇,一个年级很多学生外出实习这么大的事,为何学校都没有统一的说法,到底是谁作出的决策?
高校必须按专业培养要求,遴选实习、实践单位,不能随便安排一个企业、社会机构。整个实习、实践要有系统方案,包括师资、具体内容、学生考核、实习实践质量评价。廉价学生工现象,严重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产业发展,就是因为学校和一些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合作,搞所谓的实习、实践,派学生去做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劳务活,以此填补企业招工难。因此,学生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教育,本该淘汰的企业却因廉价的学生劳动力维持生存。
虽然实习是职业院校学生完成学业的必经环节,但实习安排必须听取学生意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权益。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薪酬待遇,必须事先告知学生,并征得学生同意。近年来,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实习,屡屡出现侵犯学生权利的纠纷,就是因学校在组织实习时没有听取学生意见,学生在恶劣的实习环境中,加班加点工作,只拿很低的薪酬,且觉得没有多少收获,不得已才通过向媒体爆料维权。
只有职业院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由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条件,讨论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聘请师资,组织教学活动,严控教育质量,那么,为学生配备双导师、加强校企双方合作,选择有资质的企业对学生进行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化训练,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