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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7125名贫困普通高中生免交学杂费

2016-11-02 来源:齐鲁网
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

意见表明,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山东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目前市直高中该项经费已经下拨完毕,菏泽市7125名学生享受到了这项政策。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其中不包含住宿费。公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照学费标准全额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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