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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4年招生简章

2013-12-25 来源: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学校现有20个以本科生培养为主的学院,在校生近30000人。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硕士点、4个研究所,并负责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三个中心的工作。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省份 山东 河北 辽宁 江苏 河南 湖南 广东 福建
人数 8 3 3 3 2 3 3 待定
专业考试类型 校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统考

备注:具体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4年考生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份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山东省 2月19-20日 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2月21-22日 ①视唱练耳 
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②声乐演唱 
  ③器乐演奏

注: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缴交考试费,文理兼招。

2.统考

福建、河北、辽宁、江苏、河南、湖南、广东等省考生参加户口所在地201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办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山东省考生专业成绩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100×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70%

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六、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591-22866567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网址:www.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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