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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6-12-21 来源: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一、  学校全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265,  湖北省招生代码:7280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2015年成为湖北省教育厅与咸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

学校位于中国香城泉都——咸宁市,北距武汉23分钟高铁车程,京深高铁、京广铁路、京珠高速、杭瑞高速、107国道交汇于此,交通十分便捷。武汉城市圈首条城际铁路——武咸城际铁路终点站与我校隔河相望。学校占地面积1086亩,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外有淦河环绕,内有友岚湖相伴,松茂竹盛,繁花序时,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外籍教师3人,行业企业专家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有2个省级教学团队、3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20余名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学校目前开设专业48个,涵盖理、工、经、管、教育和艺术等多个门类。专业面向市场需求,特色鲜明。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2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校会计等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采用学分制教育模式,实行双主体人才培养,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近年,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获奖30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均达92%以上。

学校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总值8000余万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

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

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相关规定。

4、普通批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我院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录取时,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艺术和体育专业统考,同时相关成绩需达到专科层次合格要求(或标准)。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顺序列首位),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报读我院单独招生的湖北省中职生均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各项考试且成绩合格,经省招办公示后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学生公寓800-1200元/年(六人间公寓1000元/年、四人间公寓为1200元/年)。

五、招生计划:

学校遵循教育部统一布署,按照各招生省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近年的招生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奖助措施:

1、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部分专业有企业资助,如就读订单班专业的学生,每人每

年可获2000-8000元的资助。

3、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家庭贫困但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同时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学历文凭:

通过统招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八、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15-8259788、8217027、8066656、8066658

传    真:0715-8259819

电子信箱:xjzb9788@163.com

招生网址:www.xnec.cn/zb    或   www.xnvtc.edu.c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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