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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17-01-03 来源: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住建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同类院校榜首,连续10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学院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跻身“2015-2016年中国专科院校排行榜100强”第95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840人,教师798人。

院校代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二)  20013
学院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 33号
学院网站:http://www.gxjsxy.cn
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0日--4月11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 ,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 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从我院网站首页点击“2016年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入口” 进入填写报名信息。
(四)网上预约考试时间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按提示点击预约考试时间,进入报名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
(五)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预约考试时间及缴费成功后,从4月12日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 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
2. 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7日每天9:00--17:00,每场考试30分钟,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3. 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市及76个县设置90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自主预约的考点和考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考 区

考 点

考点地址

备注

南宁市

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园湖北路12

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

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

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91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

桂林市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

梧州市

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三龙大道88

贺州市

梧州农业学校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56-1

钦州市

钦州市第三中学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广西北海市西藏南路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广西防城港市防东路78

贵港市

贵港市高级中学

贵港市金港大道中段

玉林市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玉林市人民东路75

百色市

百色职业学院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

河池市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

来宾市

来宾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对面)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36

备注:以上是全区14个地市所设的考点,联盟测试还在全区76个县设置考点,各县考点地址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21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4月26-28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65.204.251:8001/)备案报考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
八、填报志愿
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0-11日
(二)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六)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重点提示

320-41118:00

网上报名、预约考试时间、缴费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1118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111800

方法三:通过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111800

※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412开始

打印准考证

考生预约考试时间及缴费成功后,从412日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16-17日每天9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材料交到材料审核点。

3.计算机答题,每场考试30分钟 。

425日前

领取密码函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426-28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10-11

录取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512-22

公示录取名单

1.按桂招考委〔20161号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联盟网及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3.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530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收费标准

(一)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为6800—8500元/年/生(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住宿费为1200—1600元/年/生(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1.国内二年
(1)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生;
(2)住宿费1200-1600元/年/生。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新方的学费标准为准)
(1)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872纽币/年/生(约10.3万元人民币/年/生);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20450纽币/年/生(约10.6万元人民币/年/生)。
(2)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年/生。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院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十三、我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入伍服义务兵役及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资助,最高8000元/学年;
(七)贫困新生卧具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注册入学后经申请可获价值300元卧具一套;
(八)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人);

十四、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五、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六、关于学生转专业,我院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

十七、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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