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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7-01-03 来源: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 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 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 本科(4年)专科(3年)

学校地址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 http://www.glit.cn

招办网址 http://www.glit.cn/zsb/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和学校名称 按桂林旅游学院有关规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桂林旅游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填报桂林旅游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一轮投档”原则录取。

(1)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数轮投档”的原则。

(1)优先录取第1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1专业志愿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第1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如若学校总体计划还有缺额,则申请第2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具体操作规则同上。

3.对于报考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除了“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在山东、陕西和山西由我校设点艺术专业考试以外,我校认定生源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无特殊规定,我校将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广西区内考生,我校将组织单独测试并做体检鉴定,体检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标准执行。合格者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请区考试院备案,备案成功的考生填报“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其他类”志愿,我校将按照这批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录取。

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和建议

1.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或者不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或者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英语(本科专业);

3.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方向);

4.建议男生身高165厘米、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音乐表演(本科专业)、舞蹈表演;

5.建议男生身高160厘米、女生身高153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酒店管理(本、专科专业);

6.建议男生身高172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7.建议男生身高170厘米、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国际邮轮乘务;

部分专业考生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专业: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由我校与加拿大公立乔治布朗学院合作办学专业(批准文号:桂教国交[2014]3号),不招无此专业志愿者,要求高考英语成绩70分以上。乔治布朗学院选派教师到我校授课,毕业后将同时获得该院课程证书,并可到乔治布朗学院参加“3+2”专升本课程,攻读学士学位,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在乔治布朗学院学习本科课程,一年学费约15000加元,在海外的学费都以海外院校当年公布数字为准。

2.酒店管理(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体系认证)本科专业:2015年学费28000元/年,2016年学费待定;不招无此志愿考生;

3.国际商务(证券与金融方向)专业:可申请一个学期的赴海外国际交流生项目;

4.国际商务(国际旅游商务管理)专业:可申请一个学期的赴海外国际交流生项目;

5.物业管理专业:可申请一个学期的赴海外国际交流生项目。

费用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院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及住宿费等详尽的收费标准请查阅《桂林旅游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2016年普通高校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查阅《桂林旅游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或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

其它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2016年5月至9月,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将开通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在线咨询。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及填报志愿以后,均可通过专线电话、学校网站、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详细咨询。

现场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旅正楼3楼招生办公室,火车站、汽车站5路公共汽车直达校园

电话咨询:(0773)3690077(兼传真)、36901223697377(空乘专业专用)

投诉电话:(0773)3691088

网络在线咨询: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glit.cn/zsb/

在线咨询QQ群:348106379 280195573

本章程由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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