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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7-01-05 来源: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职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约合11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93平方米;生师比25.37%;专任教师37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28.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20.84元;图书47.42万册,生均图书50.5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1

510115

农资营销与服务

3

2

510102

种子生产与经营

3

3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

4

510107

园艺技术

3

5

510107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3

6

510301

畜牧兽医

3

7

510301

畜牧兽医(畜牧)

3

8

510302

动物医学

3

9

510302

动物医学(宠物医学)

3

10

510108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3

11

510306

宠物养护与驯导

3

12

510306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美容与护理)

3

13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14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

3

15

590103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16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17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生产)

3

18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19

5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3

20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21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2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23

560117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3

24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25

510103

设施农业与装备

3

26

510103

设施农业与装备(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

3

27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

3

28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工厂化食用菌)

3

29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3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

3

31

590203

兽药制药技术

3

32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33

620302

中药学

3

34

510105

休闲农业

3

35

510202

园林技术

3

36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3

37

540106

园林工程技术

3

38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39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4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41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42

610301

通信技术

3

43

630302

会计

3

44

630302

会计(企业税务会计)

3

45

630302

会计(管理会计)

3

46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3

47

630801

电子商务

3

48

630801

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

3

49

630803

网络营销

3

50

630903

物流管理

3

51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

52

640105

酒店管理

3

53

640101

旅游管理

3

注:“专业(方向)名称”后标注“★”的为我院2016年新增专业(方向)。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及助学措施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协助完成学业。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六、获奖说明

2003年荣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首批8所优秀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进入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行列,2011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执行,我院调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院2015年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学院承认各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报考同一志愿,且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学院网址:http://www.lnnzy.ln.cn
招生网址:http://zsw.lnnzy.ln.cn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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