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17-01-06 来源:中国高考网
宁夏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一、概况
宁夏大学,位于贺兰山下有着“塞上湖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银川,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383亩,教学实验农场1695亩。在校教职工2677人,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5.7%,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5.3%。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研究生3000余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000余人,在校留学生近400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20000余人。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多功能体育馆。学校固定资产16亿元。学校设有24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38个,各学科领域实验室93个;先后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技项目1500余项,经费总量3.3亿元,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0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1项,宁夏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160项。
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是军队干部培训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培养新型军事人才的重要途径。宁夏大学自2004年5月与原兰州军区签订依托培养协议以来,累计选拔、招收国防生1170名。目前在校国防生285名,分别分布在物理电气信息、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数学计算机、资源与环境、外语、阿拉伯语、教育等8个学院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应用心理学、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地理信息、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阿拉伯语、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通信工程、机械制造等14个专业。据初步统计,已毕业827名国防生有近500名、60%走上了基层营连主官岗位或担任了技术骨干,在部队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生力军作用,先后涌现出“全军四会政治教员标兵”张璐,“八有”指导员刘晓东,打破全军记录、全军学习成才标兵杨凯等一批先进典型。尤其近年来,学校国防生培养模式方法不断优化,制度设施日趋完善,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国防生公寓党支部被评为省级高校党建示范点,国防生直属团委“践行四进四信,争做四有军人”主题系列活动被团中央评为优秀项目,以“四砺”工程为载体与抓手的国防生培养做法被《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央视军事频道等主流媒体刊播。
二、政策解答
(一)国防生
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训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包括军队从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和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的培养对象。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后根据其素质类型和岗位需要定向分配到军队担任军官或文职干部。其学习课程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基本相同,教育管理由高校负主要责任,军队驻校选培办协助。
(二)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
国防奖学金是指军队为了鼓励和资助国防生完成学业,在签订有培养国防生协议的普通高校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考生录取后,经复审复查合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本人、监护人、高校和军队四方共同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本科生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5000元/学年(2015年以前为每人10000元/学年),其中学杂费7000元、生活补助费8000元。研究生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8000元/学年(2015年以前为每人10000元/学年)。除享受国防奖学金外,国防生还可争取所在高校的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四)报考国防生的必备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宁夏大学在本地区录取分数线的普通中学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报考技术类的,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5(0.3);报考指挥类的,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
(五)报考国防生的基本程序
1、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院校栏内填写“宁夏大学国防生”;在专业栏内填写选择的国防生招生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政治审查考生应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并接受毕业学校、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地县(市、区)人武部的政治审查。具体时间与军校招生同步,请关注学校、人武部的通知(依惯例,每年的5月初报名于月底截止)。
3、面试面试由考生所在地省军区统一组织。考生应根据学校、人武部的通知,按时(与军校招生同步)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取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并参加面试。
4、体格检查在面试合格后,考生应遵照各体检点的安排,按规定参加体检。
5、录取体检合格且成绩达到宁夏大学在考生所在地区提档分数线(一本)的考生,由驻校选培办和宁夏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军队英模、烈士、因公牺牲及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6、签约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及学生本人(监护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
7、复审考生入学后,须参加驻校选培办组织的入伍动机、学籍资格和身体素质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考生,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的考生,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国防生待遇
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的待遇,与同期军事院校毕业学员相同。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上尉军衔。在部队工作期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其在高校的学习时间计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七)分配去向及原则
根据上级下达的分配计划,驻校选培办制定方案,并做好分配和派遣工作。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岗位和去向,在保证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八)报考研究生
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非指挥类应届硕士毕业国防生,原则上先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报考博士研究生。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与军事院校指挥类学员考研政策保持一致,先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报考研究生。国防生毕业到部队工作后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报考的院校、专业要服从军队建设需要,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九)军政训练
国防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目的是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养成。军政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基本技能、军事体育等。此外,还要组织到部队参观见习。国防生军政训练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十)违约与处理
国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应当解除协议,取消国防生资格: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或者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或者被高校退学、开除学籍的;
3、违反规定转学、转专业、考研、结婚,或者不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4、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故意不达到军政训练要求,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不成学业的;
5、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协议,或者拒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6、采取其他手段,拒绝、逃避到军队工作的。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违约的,高校应当作退学处理,情节恶劣的开除学籍;毕业后拒绝、逃避到军队工作的,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年限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得报考研究生、出国或者录用为国企职员。军队和高校应当将违约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国防生违约的,应当退还已经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同时缴纳已经享受国防奖学金2至3倍的违约金。对未足额退缴国防奖学金和违约金的,高校不得为其办理离校登记、户口转移、退回档案等手续。
违约国防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十一)淘汰与处理
国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予以淘汰,解除协议,取消国防生资格:
1、受到高校记过、留校查看处分的;
2、因为自身学习训练原因(主观故意者除外),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达到培养目标的;
3、因身体疾患原因(自伤、自残者除外),经一年以内时间治疗仍不符合体格检查标准的;
4、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的。
国防生因本规定第1、2项情形被淘汰的,应当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第3项情形被淘汰的,不再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第4项情形被淘汰的,视情确定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
(十二)咨询方式
驻宁夏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61694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宁夏大学A区23信箱
邮编: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