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职工医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7-01-12 来源:哈尔滨市职工医学院
哈尔滨市职工医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医学成人高等专科学校。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环境优雅,教学设备先进。坚持以人为本,科教兴院的办学方针,实施“教育品牌第一、教学质量第一、教书育人第一、教师地位第一”的办学宗旨,促使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我国已步入老年社会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系统医护之比、床位与护士之比的严重不足,高职护理人才的短缺,已成燃眉之急,因此200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我校在全省范围内招收普通高等教育护理专业学生(高职)。现将护理专业招生工作事宜及就业前景介绍如下。
招生工作具体事宜:
1、录取原则:
凡达到我省规定的高职录取分数段的考生,均可被我校按规定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限招英语考生)
2、主要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有:英语(强化英语学习)、计算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人际沟通学、护理心理学、护理伦理学、科研设计、文献检索、卫生法学等近三十门课程。
3、毕业待遇:
高级护理专业考生毕业后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有派遣证、干部编制、毕业后可参加全国执业护士考试和在京设置的国际护士认证考试。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451-863380860451—86295018
联系人:董老师、王老师、钟老师、李老师、韩老师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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