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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7-01-13 来源:河套学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6年计划在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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