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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7-01-13 来源: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一、 学校全称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 14283
三、 学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区中心城规划三街二号
四、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六、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方案。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九、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内招考普[2015]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有关“二十六个不得”和“十公开”,在招生男女生比例中,无任何限制。
十、身体健康状况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以自治区和有关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1.学费 护理、口腔医学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每年4500元。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专业每年5000元
2.住宿费6人间800元/每年
十二、录取规则 (一)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二)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三)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 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地 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电话 0470-2283111 、2283112 、2283113
传 真 0470-2283113
E-mail t67z12h27@sohu.com
网址 http://www.hlbr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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